宏福苑大火|土審處准解散法團管委會 無限期委任華懋合安作屋苑管理人
【有線新聞】民青局首次引用《建築物管理條例》第31條解散宏福苑法團管委會,獲土地審裁處批准,並無限期委任華懋集團旗下的合安管理公司為屋苑管理人,每月向民政總署報告。
宏福苑法團管委會全體委員獲准缺席聆訊,他們去年12月㡳向土地審裁處提交聯署信,稱不反對申請及會遵從命令。
代表民青局的資深大律師呂世杰陳詞指,要求管委會14名非全職委員在處理個人事宜之外履行職務是不切實際和嚴苛,加上不排除政府調查後有人要承擔法律責任,繼續任職可能引起疑慮,七幢起火大廈及未被波及的宏志閣,業主去留的立場亦不一致。
至於華懋旗下的合安目前有110名註冊持牌人士,管理共46個屋苑超過2.8萬伙,而且公司願意無償接管,不會對居民構成財政負擔。另外,龔如心慈善信託確認多捐500萬元,即合共1,000萬元,用於外聘專業人士、營運支出及購買額外保險。
休庭約半小時後,法官林美施宣布決定,指法團後續工作複雜艱巨,要避免龐大維修資金被濫用,由獨立第三方統籌管理,直至成立新管理架構較合適。而合安表明會設業主接洽機制,每月向民政總署交報告,居民也可以申請撤回委任,所以審裁處同意無限期委任。
法官又認為審裁處沒有問責和罷免合安的能力,亦為避免混淆及日後的獨立性爭議,因此合安毋需向審裁處提交報告。
民青局指,現時是所有持分者眾志成城處理災後工作的關鍵時期,明白社會關注火災原因,但提醒不應以陰謀論作出指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