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案|律師:陳沛敏、林文宗參與度低冀法庭可減刑
【有線新聞】黎智英勾結外國勢力及串謀發布煽動刊物案,蘋果日報副社長陳沛敏執行總編輯林文宗求情,他們的代表律師都說兩人參與程度低,請求法院考慮較低量刑和扣減刑期。
陳沛敏由囚車押送到法院,她的丈夫鍾沛權到庭旁聽。
陳沛敏代表律師求情稱陳沛敏被捕前已由編採崗位調任副社長,專注報章出版工作,對蘋果日報編採影響力降低,案中部分被視作高度煽動的報道亦非由她負責。警方2020年搜查蘋果日報大樓,表示行動與新聞材料無關,令陳沛敏誤以為所做的事並不違法,她的求情信亦表示已深感後悔。律師請求法庭考慮陳沛敏在案中角色有限,即使案件屬於「罪行重大」,須以10年為量刑起點,亦予以一半刑期扣減。
執行總編輯林文宗由大律師沈士文代表,他說林文宗是陳沛敏的下屬在蘋果日報停運前已辭職,建議法庭考慮以較低級別的3至10年為量刑起點。法官李運騰稱如果案件屬「罪行重大」,量刑起點最低為10年。沈士文說林文宗在最早階段已認罪,符合「主動放棄犯罪」的減刑條件,但如果同案所有被告都須以10年為量刑起點,參與度較低的林文宗就不能完全受惠於認罪扣減。舉例有一宗100人的串謀案件,必然有人是幕後主腦詳細布局,也有人參與較少,例如只是司機負責接送。如果按法官說法,所有人都須放在同一個級別量刑。李運騰問,如果案件是涉嫌炸毀政府總部,殺死在內所有人,明知串謀而參與犯案的人應如何量刑。沈士文指如果情況如此嚴重,法庭有權將所有人裁定為「罪行重大」,但認為今次案件並不至於那麼極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