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大火|多名議員指原區安置較原址重建好 促徹查部門監督、執法有否不足
【有線新聞】會上多名議員關注宏福苑居民長遠住宿安排,部份認為原區安置或收購業權比原址重建好,亦有議員要求徹查部門監督和執法有沒有不足。
今屆立法會首項議案辯論,多名議員關注宏福苑原址重建,預計耗時十年,認為有更可取的方案。陳克勤:「有些人說頌雅路西很偏僻,對不起,我是當區立法會議員。我想說頌雅路西正正在新屋邨富蝶邨旁邊,亦有很多社區設施,不是『山旮旯』的地方。」陳振英:「靈活性最高、自主性最強的方案就是特區政府從火災前物業市值統一收購全部宏福苑業權,無論業主最終傾向哪個方案,收回現金後都可以自行選擇。」林筱魯:「原址重建完全是另一回事,坊間有人只去計算清拆和興建時間,再加以為『特事特辦』四個字,等於將甚麼法規都不理,短時間內順利收回百分百業權機會近乎零。」
有議員促請當局加強監督。林振昇:「是否巡查或視察仍然有不足呢?至少沒有做足抽樣、巡查、化驗,以及向實驗室檢查證書,才讓不法之徒有機可乘。」李惟宏:「政府仍需積極徹查哪些機構、人員要為今次火災負上刑責,包括政府部門過去在防火、巡查和執法等方面,是否有些與市民期望有落差的地方?」
如何規管大維修決策過程亦是關注之一。鄧家彪:「究竟授權書的委任,是否只能有權出席但無權投票呢?是否可以做權力的分割,令業主大會重要性或投票更莊嚴。」方國珊:「大部份屋苑是以收集箱收集業權的授權書,我認為有必要建立登記系統,並由第三方進行核實。」
多名議員另期望當局在醫療層面持續照顧災民情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