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聯會顛覆案|法官要求控方書面提交「共謀者原則」適用範圍
【有線新聞】支聯會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案,控方完成開案陳詞,指李卓人及鄒幸彤在顛覆的語境下鼓吹及傳揚「結束一黨專政」的主張,辯方要求控方澄清共謀者原則是否適用。
控方繼續開案陳詞,列舉被告李卓人在2019年國慶日示威帶領叫喊「沒有國慶只有國殤」口號,是明顯否定國家的成立或憲制和政治制度,又指李卓人曾稱專政政權不應繼續存在,即使有國安法都會堅持立場。
另一被告鄒幸彤則於2015年聲言在中國涉及政治議題要準備好被「誅九族」,須堅持挑戰改變國家制度等。至國安法生效後,鄒幸彤講過當時形勢下更需要傳遞燭光,不論口號存在與否,所有行為和主張都離不開反對一黨專政。控方指鄒幸彤是宣告組織將長期鼓吹主張,她亦知悉鋼領與共產黨有衝突,控方認為兩人必然是在顛覆的語境下鼓吹及傳揚「結束一黨專政」主張。國安法生效後,亦共同或個別地繼續煽動顛覆行為,請求裁定他們罪名成立。
陳詞期間,控方在法官提問下稱認為「共謀者原則」適用於國安法實施後的事情,會在審訊稍後階段闡述。
代表支聯會一方指事前從來不知悉,加上案件不牽涉串謀罪,認為控方須先澄清才可以讀出案中的承認事實。法官最終要求控方 書面提交「共謀者原則」適用範圍,又指審期已延遲不只一次,預期控方應已準備好。
對於涉及承認事實的證據片段,自辯的鄒幸彤就提出播放完整版本,稱一篇宣言無理由「剪頭剪尾」。法官稱希望節省時間,認為播放證據片段的時間線應劃在2018年國家修憲後。
控辯雙方將閉門商討審訊之後如何處理片段播放問題,案件押後至星期四再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