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聽證會|置邦物管文員作供 認按宏業要求放走消防水缸水 稱不知會影響火警鐘
【有線新聞】物管公司「置邦」的文員在聽證會作供,說「宏業」曾要求物管公司安排放走消防水缸的水,她沒考究原因,又稱沒有細心留意公司處理投訴的指引,亦不清楚有否指引跟進消防裝置長期停用。
在宏福苑工作超過10年的「置邦」文員駱倩盈主要記錄居民投訴,包括吸煙、棚網、發泡膠、對消防裝置的擔憂等,公司有跟進投訴的指引但自己沒有細心閱讀,處理到的會自行處理。
聽證會上展示一張她去年7月發出的工作單,關於宏道閣消防水缸放水。她當時按宏業要求,安排兩名置邦的電工師傅協助放水,認為自己職責毋須考究為何要放水,亦不會評論工序是否合理。她否認其中一名電工羅國瑞有向她提過,需要註冊消防承辦商才可以放水,又指羅國瑞應向工程部上司查問。
她知悉至大火當日,宏福苑的消防栓和喉轆已被關閉4個月,但不知道維修消防水缸會影響火警鐘,她稱相信宏業的專業、不會質疑他們工作。委員會首席大律師杜淦堃問「置邦」是否有指引,跟進消防設施損壞或消防裝置長期停用,駱倩盈稱不清楚。
駱倩盈是火災發生後第二位報警的人士,她又憶述當時曾以擴音器呼籲居民離開屋苑,管理處接到多個居民來電,她不理警員勸喻繼續接聽電話,而當時沒有接獲維修工人或判頭指有火災,最後被警方強硬要求她撤離。
聽證會周三繼續,預計駱倩盈會繼續作供,亦會傳召置邦的董事、多名文員和電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