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基賄賂案|前行政主任林珍妮認受賄判囚25個月 官斥嚴重破壞社會公平 有線新聞 2026年04月20日 To view this video please enable JavaScript, and consider upgrading to a web browser that supports HTML5 video 【有線新聞】英基幼稚園前行政主任收受賄案,被告認罪判囚25個月。 前行政主任林珍妮早前承認串謀受賄等9項罪名。暫委法官陳慧敏指被告行為嚴重破壞英基的信任及聲譽,如果英基未有介入,被告很大機會持續犯案,嚴重破壞社會公平競爭制度,須判以具阻嚇性刑罰;但被告協助廉署並指證其餘被告,加上認罪,刑期可獲減半,最終判囚25個月。至於賄賂林珍妮的13名家長及中間人早前被判串謀行賄等罪罪成,判囚8至14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