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設醫療指示|條例下周五生效 末期癌症、植物人等方可拒絕維持生命治療 有線新聞 2026年07月22日 To view this video please enable JavaScript, and consider upgrading to a web browser that supports HTML5 video 【有線新聞】預設醫療指示條例下周五生效。 醫管局稱,預設醫療指示只可在三個指明先決條件下訂立,包括末期癌症、植物人及不可逆轉的壽命受限疾病,訂立者可拒絕維持生命治療。醫管局會為現時逾4,800名不作心肺復甦命令的病人轉換新表格,新訂立預設醫療指示的人士必須為具精神行為能力的成年人,在至少兩名見證人,包括一名註冊醫生見證下簽署;至於無精神能力的病人,則需要由醫生簽發不作心肺復甦命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