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保安社交平台留言煽惑他人投白票認罪 判囚兩個月緩刑三年 有線新聞 2026年08月03日 To view this video please enable JavaScript, and consider upgrading to a web browser that supports HTML5 video 【有線新聞】去年立法會換屆選舉期間,一名男子煽惑他人投白票,被判囚兩個月,緩刑三年。 38歲的林國偉報稱任職保安員,承認去年立法會換屆選舉期間,以個人社交媒體帳戶在一個傳媒機構的社交媒體專頁貼文下留言,煽惑他人投白票,違反《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裁判官蘇文隆判刑時稱案件一般需判處監禁式刑罰,但考慮到被告初犯、沒有刑事紀錄,判處緩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