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水橋板車運屍案|官接納辯方求情 被告判囚3年9個月 扣減還柙期料即日獲釋
【有線新聞】洪水橋板車運屍案,被告誤殺罪成,連同承認的阻止合法埋葬屍體罪,共判囚3年9個月。
被告吳家聲由囚車押送到高等法院,他早前承認阻止合法埋葬屍體罪,陪審團亦大比數裁定謀殺罪名不成立,一致裁定他誤殺罪成。法官判刑時形容案件特殊,陪審團裁定謀殺罪不成立,是信納被告沒有導致死者頭部受傷或受腐蝕性液體灼傷,要以此為判刑基準。
法官亦接納辯方求情,心理報告反映他的智力僅僅合格,易於服從他人指令,才會在契家姐、姐夫威嚇下犯案,接納他有悔意以及重犯機會低,認為被告需要心理上的康復治療多於長時間監禁,但法庭不能忽視殺害死者的處罰,認為辯方提出五年的量刑起點合適。而阻止合法埋葬屍體罪就以12個月為起點,連同認罪扣減及兩罪同期執行,合共判處3年9個月監禁。
他涉嫌2022年4月聽從契家姐、姐夫的指示,阻止女友睡著以協助減肥,在洪水橋寓所用棍擊斃女友,再用黑色膠袋包裹屍體,放上手推車運走。被告四年多前開始還柙,已經超過法官判處的刑期,預計最快可以即日獲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