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之鋒認串謀勾結外國勢力 被指2016年與羅冠聰達協議 展開國際游說請求外國制裁
【有線新聞】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他承認控罪。案情指他與羅冠聰早於2016年已達成協議,展開國際游說,而國安法生效後,兩人分別留港及在海外請求外國制裁香港和中國。
正就35+顛覆國家政權案服刑的黃之鋒由囚車押送到高等法院。他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2020年7月至11月期間與在海外的羅冠聰及其他人請求外國制裁香港或中國,黃之鋒承認控罪。控罪指,黃之鋒和羅冠聰等人2016年成立香港眾志 ,當時已推動美國國會制訂《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制裁侵犯人權的人。
到2019年反修例事件至2020年港區國安法生效前夕,先後要求美國、德國等制裁香港,包括禁售武器予香港警隊、要求中央撤回港區國安法。國安法生效後,黃之鋒於網上發文,稱不會放棄游說工作,又轉發多則羅冠聰發起聯署請求外國制裁的帖文。控方認為黃之鋒及羅冠聰早在2016年已達成協議,展開國際游說工作,國安法實施後,兩人分別留港及在海外,請求外國制裁。
根據港區國安法,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可判監3年至10年,如果屬罪行重大,可判10年至終身監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