濫用公屋|議員憂直播帶貨存灰色地帶 何永賢指有上訴機制:平衡法理人情
【有線新聞】房委會建議修改《房屋條例》,將未經授權使用租住單位進行貿易或業務列作違法行為。
房委會自2022年至今年2月,已收回8,000個濫用或違反租約公屋單位。為進一步打擊濫用公屋行為,房委會建議將未經授權佔用並用作貿易、業務用途列為刑事罪行。有議員關注草案存在灰色地帶,未能覆蓋在單位內做直播帶貨生意的住戶。鄧家彪:「他住在這裏,但是每天18小時帶貨直播,甚至很有名的。究竟對於條例上説明,未經授權而出租、佔用或為貿易……這些都是電子商貿,究竟房署有何看法?」
房屋局局長何永賢:「如果純粹你在家中住的,有生活痕跡的、真的在這裏住的,你網上帶貨而交收交易不在單位,可以約在樓下某一些地方交收,這個是沒有違反。不過若有很多貨物在單位,交收又在單位內發生,經常有很多外來人來交易,好像小店一般,這個情況都不同,所以要視乎帶貨直播的具體細節。」何永賢又強調,若果相關的商業活動頻密,且對周圍鄰居造成滋擾,署方亦會即時對住戶發出遷出通知書。
有議員擔心部分住戶在單位內從事一些微利生意會誤墮法網。李鎮強:「很多場景都會在公屋中發生,例如教琴、補習、托兒、照顧嬰兒、北上看病,很多場景。中間的過程……很多議員都説在刑事檢控,甚至發出遷出通知書場景中,單靠房屋署同事巡查和檢控。有沒有上訴機制?」何永賢又表示目前房委會有一套上訴機制,會平衡法理和人情,委員會會小心討論後才決定遷出通知書是否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