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旬翁「襲胸」亡友遺孀 辯稱安撫對方喪偶之痛:希望她心情好一點

【有線新聞】台灣高雄一名七旬老翁涉嫌非禮亡友遺孀,被判處4個月有期徒刑,准以罰金代。他在庭上一度為自己離譜行為辯解,聲稱「摸胸」是希望透過身體接觸安撫對方喪偶之痛,甚至辯稱「她可能因為沒有男人的溫存會得憂鬱症」。
探望舊友始知死訊 交談期間「襲胸」
根據法院判決書,案發在今年3月15日上午,70多歲、已經退休的陳男獨自駕車前往高雄鳳山區一處住宅,欲探訪昔日從商結識的舊友。然而抵達後,陳男才從對方妻子口中得知友人在不久前已離世。而在兩人寒暄過程中,陳男突然趁其不為意時,伸手撫摸亡友妻子的胸部。對方對陳男的行為感到錯愕,隨即破口大罵,並立即報警。
警方接獲報案後迅速展開調查,並依規定將案件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檢方經調查後,認為陳男行為明確違反《性騷擾防治法》,遂提起公訴。

稱為安撫對方喪偶之痛 被告:沒有男人的溫存會得憂鬱症
審理過程中,陳男初時否認犯罪,堅稱自己無意冒犯,後來才改口承認行為,但辯稱此舉是為了「安慰」對方。陳男在庭上表示,他認為受害人因喪偶而心情低落,試圖透過肢體接觸表達關懷,「我摸她胸部是為了安撫她,因為她先生過世,希望她心情好一點」,甚至聲稱「她可能因為沒有男人的溫存會得憂鬱症」。
高雄地方法院審酌相關證據後認定,陳男未經受害人同意擅自觸碰其胸部,行為已構成性騷擾,違反《性騷擾防治法》,並對受害人造成精神創傷與生活困擾。法官指出,陳男的行為不僅侵犯他人身體自主權,也違背性別平等原則,應予懲處。然而,法院同時考量陳男年事已高、無任何前科,且家中尚有年邁母親需照顧,因此判處有期徒刑4個月,但准以罰金代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