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雨|11小時黑雨仍未發「極端情況」 勞工界促清晰交代定義 政府:按實況考慮
【有線新聞】2018年「山竹」襲港後政府設立「極端情況」,昨日黑雨維持11小時,有勞工界議員要求政府更清晰說明發布的情景,有勞工組織希望多考慮民意。政府稱若天災帶來極端而廣泛影響,就會發布「極端情況」。
黑色暴雨昨日持續11小時,降雨量達到358.8毫米,港九新界都水浸,最少20宗山泥傾瀉報告,交通混亂。有組織希望政府考慮是否發布「極端情況」時多聆聽民意,工業傷亡權益會總幹事蕭倩文:「當普遍市民都反映出門有難度,或者其實很多地方已經水浸,似乎政府就未及時收到這些消息,而進一步可能較快速的部署。例如有些平台,大家市民反映所在地區遇到難度如何、水浸情況如何,經過資料收集大家可以比較,一致做出一些規劃。」
有議員希望政府解說清楚。選委會界別(勞聯)林振昇:「如果當發出八號風球或黑雨,法律有一定效力,很多僱主都會遵守多數非必要人員毋須上班。希望政府日後多些解說,到底甚麼情況下才會公布極端情況。是否巴士、港鐵服務受很大影響,或者各區都有塌樹,或者山泥傾瀉報告,就須發出極端情況?」
「極端情況」是特區政府因應2018年超強颱風「山竹」襲港後設立的特別停工指示,八號風球或黑雨取消後,除了必要人員之外,僱主不應要求僱員立即上班。設立安排以來,只有在前年「世紀暴雨」翌日發出過一次「極端情況」,當時黑色暴雨警告已經發出約6.5小時,天文台總部一小時雨量破紀錄達158.1毫米,「極端情況」全日維持,多處累積雨量超過400毫米,與今次黑雨差不多。
政府回覆查詢就說,如果天災帶來極端而廣泛影響,例如大規模停電、廣泛地區水浸、公共交通嚴重受阻等,會按實際情況考慮公布「極端情況」;而星期二黑雨警告生效前,勞工處已發稿提醒僱主優先考慮僱員安全,盡量將工作地點當值人數減至最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