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同志為伴侶供卵產子 入境處拒登記為「父母」 高院裁違憲
【有線新聞】一名女同志為伴侶供卵產子,但被入境處拒絕在出生證明書上登記為父母,高等法院裁定違憲。
2020年在南非註冊結婚的女同志B及R,婚後接受互惠人工受孕,由R提供卵子,受孕後植入B的子宮,由伴侶懷胎。2021年在香港誕下男嬰,但只有懷孕產子的B在出生證明書上被登記為母親。R其後入稟,法庭裁定她無法按現行法例登記為「父母」,但裁定她是「普通法下的父母」。
R再提司法覆核,高等法院法官高浩文不認為《香港人權法案條例》禁止同性伴侶組織家庭,相反應該受到社會及國家保護,這種保護涵蓋在互惠人工受孕下出生的嬰兒。高浩文認為已經有給予司法救濟的適當依據,但未有頒令,具體形式仍要聽取雙方論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