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政報告|設部門首長責任制 引兩級調查機制 懲處包括降級、扣薪、革職
【有線新聞】施政報告提出設立部門首長責任制,按問題嚴重程度分兩級,交由部門首長或獨立專責小組調查,並視乎缺失輕重懲處涉事官員,包括降級、扣薪,最嚴重可革職,亦將強化公務員評核機制。
皇后山邨食水瀝青等事件,引起外界質疑個別部門把關不足,行政長官李家超早前已透露有意推行高層政府官員責任制。他在施政報告交代細節,設立部門首長責任制,強化部門首長的責任擔當,目的包括在部門出現問題時查找不足、予以改善,並找出「責任誰屬」。
李家超:「政府執行部門和人員為數不少,難免會有個別部門出現問題的情況,因此必須及時查找原因,並予以糾正,防止個別問題影響社會,對政府的整體信任,亦避免對廣大盡忠職守的公務員造成不公。」
制度引入兩個級別的調查機制,就內部出現的一般性質問題,會啟動第一級調查,由部門首長負責。而第二級調查,就部門出現嚴重問題涉及廣泛和重複性的系統問題,或者涉及部門首長,有關局長獲得所屬司長同意,或司長直接指示局長就可以啟動,由獨立專責小組負責的調查。專責小組會沿用現時的公務員敍用委員會,政府會擴大其職能涵蓋調查,未來可能會邀請專家等參與,確保調查獨立和公正性。
李家超:「按缺失輕重情況,依照公務員管理制度,進行相應行政或紀律處理,後果包括警告、譴責、不獲增薪、降級、扣薪、勒令退休,以至革職等。」
施政報告亦提出強化公務員評核機制,要求公務員事務局明年建立更嚴謹的評核機制,以更有效反映和區分公務員的工作表現水平,強化賞罰分明制度。
為提升政府效能將成立「AI效能提升組」,由政務司副司長卓永興擔任組長,指導政府部門在工作中應用人工智能技術,研究重組工作流程,預計今年第四季會制定工作計劃及時間表。未來會推出AI旗艦項目,幫助部門處理及審批各類牌照和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