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強颱風樺加沙|天文台預告下午改掛八號風球 打工仔有得早收工? 一文看清惡劣天氣工作安排

【有線新聞】超強颱風「樺加沙」逐漸逼近,天文台預告本港今日稍後天氣開始急速轉壞,將於下午2時20分改發八號風球,並會評估今晚較後時間至明日(24日)初時是否需要改發更高熱帶氣旋警告信號。一眾打工仔最關心上班安排,部分公司指引未必清晰,令員工一頭霧水,究竟八號風球是否可以提早下班?公司是否可以要求WFH(在家工作)?即睇勞工處惡劣天氣、「極端情況」下工作安排守則。

八號風球可提早下班?
根據指引,僱主須盡早確切評估在八號或更高信號、黑色暴雨警告信號或「極端情況」生效期間,是否需要僱員在安全的情況下返回工作地點當值,如需要的話,事先訂明哪些員工屬指定人員。僱主應按行業性質、機構運作需要及服務的逼切性,在顧及人力需求、人事編制及僱員個別的情況下,盡量將在惡劣天氣及「極端情況」下需要在工作地點當值的人數減至最少。僱主並應採取有效措施確保所有僱員知悉和同意有關安排,避免不必要的爭議及混亂。
當八號預警或八號信號已發出,除指定人員外,僱主應盡快安排僱員分批離開工作地點或下班。僱主可因應僱員的工作地點及居住的地區,預先與僱員訂明合理的上班、下班及復工時間,並考慮讓僱員分批下班、復工或遙距工作。
即使僱主已預先訂明每一名僱員在惡劣天氣及「極端情況」下的工作安排,但亦應考慮當時的上班、下班與復工途中的天氣、路面、交通和安全等情況,彈性處理一些僱員因實際困難而未能返回工作地點上班或準時上班的情況。

遲到缺勤會否扣人工?
對於因惡劣天氣及「極端情況」或不受控制環境因素而毋須上班、提早離開工作地點、未能及時上班的僱員,僱主不應無故不發放工資、勤工獎、津貼,亦不應扣減僱員在《僱傭條例》下享有的年假、法定假日、或休息日以補償損失的工作時間。如僱主擔心僱員濫用機制而故意遲到,可以協商以工作時數補回遲到時間。

在八號或更高信號、黑色暴雨警告信號或「極端情況」生效期間,仍必須返回工作地點當值的僱員,僱主應另外發放當值津貼及往返工作地點的特別交通津貼。如惡劣天氣或「極端情況」導致沒有安全的公共交通服務往返工作地點,須切實考慮為他們提供安全的接送。
另外,法例列明「前4後4」,員工在工作時間開始前或終止後4小時內,在往返工作地點以及居所途中,如果遭遇意外受傷或死亡,僱主必須負起補償的責任。

「落波」後何時要上班?
在黑色暴雨警告信號、八號風球或「極端情況」公布取消後,僱員應盡量在兩小時內返回工作崗位。但如果公布取消的時間,距離工作時間結束不足3小時,可容許僱員毋須復工。
在家工作(WFH) 安排
另外,因應個別機構的運作模式及不同職位的工作性質,僱主應預早評估容許僱員於有需要時遙距工作(如在家工作)的可行性,並就以下因素考慮訂立相關政策:
- 根據行業性質、機構運作需要及僱員的崗位和職務,盡早訂明適合遙距工作僱員的工作範疇和模式,以及在哪些情況下啟動遙距工作的安排。
- 在過程中諮詢員工和考慮個別僱員的需要(例如懷孕或殘疾僱員等),以及在執行時與僱員保持溝通。
- 於遙距工作期間,僱主如何與僱員聯繫及作出督導(例如透過電郵、電話及通訊程式等)。
- 僱員遙距工作期間是否備有處理職務所需的設備(例如電腦器材和所需軟件,以及電腦防毒軟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