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收緊移民永居條件 需住滿10年、英語水平達標 少貢獻依賴福利或驅逐出境
【有線新聞】英國收緊移民申請永久居留政策,居住年期要求由5年提高至10年,提高英語水平,要證明已融入英國並作出貢獻,新政策年底展開諮詢,香港移民不受影響。
英國工黨在利物浦舉行的年度大會第二天,本月初調任的馬曼婷首次以內政大臣身份發言,公布英國將提高移民申請永久居留門檻。「英國永遠會為逃離危險的人提供庇護,但要向世界開放,必須由我們決定哪些人可進來,哪些人必須離開,顯然我們仍有很多工作。」
過往移民英國的人,住滿5年就可申請永久居留,新制度下,居住年期提高至10年,提高英語水平、沒有犯罪紀錄、有工作收入、繳交國民保險費、不領取福利、做義工等,確保已融入英國並對國家有貢獻,才能獲得永久居留資格。
政府引入新的計分制,部分人可按其貢獻或技術提早取得居留權,未符合特定條件的人須居住更長年期,而貢獻少、依賴福利或違法的人,申請續簽時或會被驅逐出境,新政策建議年底展開諮詢。
英國《每日電訊報》報道持BNO簽證移居的香港人和烏克蘭人可獲豁免,仍是居住5年就可申請永居。數據顯示英國現時有450萬人,持有永久居留資格,當中約43萬人是非歐盟公民。
極右的改革黨上周表明上台後將廢除永居制度,褫奪非歐盟公民永久居留權,改以更嚴格標準每5年申請續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