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維修|鄧家彪:授權票制度有漏洞 倡列明投票選擇 籲修例政府掌握主導權
【有線新聞】觀塘區屋苑大維修工程涉嫌貪污案,當中有人懷疑以貪污手段收集業主授權票,有議員指現時授權票制度有漏洞,建議清晰列明投票選擇。
目前《建築物管理條例》中通過大型維修工程採購決議,必須佔業主人數的5%或100名業主親自投票,業主可授權他人代表出席會議及投票,授權文件只需有業主和獲授權人士姓名,毋須列明投票意向,有議員認為有漏洞。九龍東(工聯會)鄧家彪:「一個人可以手持多少份授權書,以至授權書與親身出席人數比例,沒有法例設定特別限制。授權書設計可能要更精準,不只是授權出席會議並在會議上投票。如果有任何決議協助投票,而是授權人要在授權書上清楚表示,在議程上投票選擇。」
他又指政府現時計劃修例,建議政府掌握更大主導權,直接介入為法團指定承辦商,減少法團內部爭拗。
有物管業人士指業主或不熟悉工程知識,令不法分子乘虛而入。香港物業管理公司協會發言人陳志球:「很多時候進行這些大維修涉及工程複雜程度,業主未必對這些方面有認知。很多時會授權給熟悉運作的人士代表他們投票,很多時都給了機會不法分子。想取得利益就會用不正確手段取得授權書。」陳志球指法團及管理公司有責任核對授權票業主身份,業主亦要保留授權書至少12個月,以便日後跟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