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頭流動裝置設限 的士司機料影響不大 運輸署:三摺機要摺回去
【有線新聞】除了佩戴安全帶,運輸署由1月25日起亦規定所有司機在駕駛期間車頭不能擺放多過兩部流動裝置,屏幕對角長度不得超過19厘米,有的士司機不清楚要求並質疑措施成效。
條例實施前,不少的士司機表示車頭都只會擺放一部電話,相信新規定對生意影響不大但就質疑措施成效。的士司機楊先生:「兩部也足夠了,哪裏看到這樣多。你載客人時又在按,你接載一個客就無法接載第二個。」的士司機陳先生:「我自己覺得要分心就會分心,無論多少部電話都一樣。」
除了裝置數目,屏幕對角長度亦不得超過19厘米,有司機就不清楚新規定。的士司機林先生:「對角即是大小嗎?(記者:打斜對角。)不知道有這些條例嗎?(記者:覺得自己手機合規嗎?)不知道、即是19厘米,應該小於(19厘米)。」
運輸署提醒使用兩摺機或三摺機的駕駛者,亦要留意行車時屏幕尺寸。運輸署助理署長(技術服務)區家傑:「三摺機,我們都是當它一部流動電話裝置,最重要是向著司機顯示的畫面,法例其中一個要求不得超過19厘米,若三摺機攤開超過19厘米,可能要將它摺回去、用一面。」
部分私家車可能裝有導航屏幕,運輸署表示由於導航系統屬內置部件,將不會納入規管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