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大火|災民憂政府收購業權資金不足買樓 有人指「樓換樓」可接受
【有線新聞】有宏福苑居民擔心,即使政府收購業權,獲得的資金未必足夠購入新居屋或者綠置居,認為「樓換樓」可以接受,亦有人最希望原址重建。
柯太太搬入洪水橋臨時安置居所接近三周,單位比宏福苑舊居細100多呎,政府在問卷提出收購宏福苑業權後,讓業主買新的資助房屋,她就不太贊成。柯太:「因為現在補償的價錢,我未必能夠買到第二個單位,不要說大或小,與我原來單位大小差不多的我應該還要補錢。考慮自己收入,我不可能再有能力去負擔額外貸款供一層新樓,因為現在年紀大了。」柯太說「樓換樓」亦可以接受,最希望可以住回重建後的宏福苑。「由我結婚在宏福苑單位,住到現在晚年,我很有感情,那時與鄰居又很好感情,所以是一個很好的回憶,希望能夠原址重建。」
政府亦提出大埔另外兩個選址興建居屋原區安置居民。伍太:「最好找新地,甚麼路、不記得哪條路,(頌雅路),對、那邊不錯,但地盤就提供不了宏福苑這麼多單位。最好可以『樓換樓』,以及讓我們買居屋或綠置居也可以,但也擔心有聲音批評我們霸佔他們資源、『打尖』。」
當區立法會議員民建聯主席陳克勤期望第一季可以有最終方案,「最重要是有最大共識出來,我明白無辦法做到百分百同意支持某一個方案,但是始終都要有個不同的做法,按他們需要,有些想取錢、賣業權、有些想居屋、有些想重建,讓他們自己思考。」
對於政府說,宏福苑援助基金只剩20億元可用作收購宏福苑業權,或者要再注資,陳克勤認為可以將約20億元保險賠償納入可動用資金,兩筆錢用盡才考慮其他融資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