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查冊|記協覆核運輸署新安排遭駁回 官:申請做法合理、可保護車主私隱權
【有線新聞】記協就運輸署更新新聞工作者查冊車牌政策提出司法覆核,遭高等法院駁回,法官認為沒有對新聞自由造成不合理的限制。
運輸署前年新實施的車牌查冊安排,要求新聞工作者必須以書面申請,並獲署方信納車輛的登記細節,涉及重大公眾利益,記協提出司法覆核,質疑有違新聞自由。法官高浩文頒下裁決,指出新聞自由是香港核心價值,私隱權都是受法律保障,新增的安排是要平衡雙方。
他指新聞工作者無權在沒有合理理由下要求政府披露個人資料,否則就是明顯地侵犯他人的私隱權;以新聞報道為目的申請查冊亦更容易讓署長信納披露車輛資料是合適,強調保護車主私隱的做法合理,亦不相信更新安排對新聞工作者造成「不可接受的重擔」,認為只是「門檻稍高」,但仍然可以申請。
至於記協指曾有新聞機構申請查冊遭署方延誤或拒絕,法官稱無權以自身觀點取代署長的判斷,署長需額外時間諮詢其他部門,又指出署長曾向申請人索取補充資料,都沒有得到迅速回覆。法官認為處理時間長不理想,並提醒運輸署新安排在磨合後,不應再用幾星期處理申請。
法官前年9月聽取雙方陳詞後,原定3個月內有結果,不過上月仍有資料及證據補交,最後延期超過一年才頒判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