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案|議員促居內地父母納免稅額 許正宇:須符居住條件免濫用
【有線新聞】立法會三讀通過落實預算案的稅務措施,多名議員促請政府放寬供養父母免稅額的條件,容許受養人在內地居住。
選委會界別(民建聯)洪錦鉉:「仍然要求父母通常居住香港才能申索供養父母免稅額,未能與內地政策銜接,亦會削弱市民跨境養老的信心。」選委會界別管浩鳴:「政府要有一些膽量,希望政府可以重新思考令到稅務政策和安老政策不要出現一些矛盾情況。」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目前制定受供養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須符合通常居住於香港的條件,目的是避免有關免稅額可能被濫用。我們會小心審視有關制度,以期在推動納稅人照顧長者的政策目標和保障稅收之間取得平衡。」
獲通過落實的稅務措施,包括調高多項免稅額,其中基本免稅額由13.2萬元增至14.5萬元;利得稅、薪俸稅及個人入息課稅可獲一筆過3,000元寬減;初生子女額外免稅額申索期亦延長至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