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炳強:追究消防責任證據為本 料不會出現互卸 有線新聞 2026年05月30日 To view this video please enable JavaScript, and consider upgrading to a web browser that supports HTML5 video 【有線新聞】政府因應宏福苑大火計劃修訂《消防條例》,包括引入消防裝置責任人制度。保安局局長鄧炳強稱追究責任會以證據為本,相信不會出現爭拗或互相推卸。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舉例真的是管理公司沒有做消防裝置年檢,這個似乎是管理公司責任。如果業主立案法團不批出款項做改善工程,那麼責任可能在業主。所以我們要看證據證明哪一方面有沒有負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