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設醫療指示|月底生效 簽訂前須與家屬、醫護商討 醫管局:以病人意願為核心
【有線新聞】預設醫療指示月底生效,病人在簽訂指示前須與醫護人員及家人商討個人照顧安排。醫管局指條例背後的精神是尊重病人的自主權,建議病人要和家屬多溝通,減少分歧。
有精神行為能力病人在訂立預設醫療指示前,須先與醫護人員及家屬商討對維持生命治療的意願以及個人照顧計劃,亦即了解病情惡化時不同治療的實際效果。新界東醫院聯網舒緩治療聯網統籌莫家慧:「在預設照顧計劃的討論,過程是需要時間,病人表達自己的意願,我們明白家人有各自擔心和想法,溝通過程我們希望理順大家互相的了解。畢竟這些文件的簽署其中一個目的是保障病人自主權。」
莫家慧指預設醫療指示的核心是尊重病人的意願,若臨終前家屬突然反對執行指示,醫生仍都會以病人意願為首。莫家慧:「病人之前清晰訂立一些先決條件,如果他是脗合先決條件、是適用的話,理論上當刻我們需要尊重病人的意願。但我們臨床上亦會尊重在旁的家人,我們理解他們的情緒,但我們亦有責任向家屬解釋這位病人的意願,以及預設醫療指示給我們的框架,我們是需要尊重。」
預設醫療指示適用於醫管局轄下醫院,目前所有前線醫護已就法例實施完成培訓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