葵盛東邨六旬漢持刀恐嚇家訪房署職員 刑事恐嚇罪成 押至8.31判刑
【有線新聞】一名住在葵盛東邨的男子涉嫌在屋外走廊持刀恐嚇上門家訪的房署職員,他刑事恐嚇罪成,押後至本月31日判刑。
案件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裁決,案情指66歲被告楊義亮於今年1月房屋署職員入屋查核有否濫用公屋時,將職員和一名保安推出門外,並揮動菜刀,揚言用刀剁死對方。裁判官認為被告的言語和行為有令人受驚的意圖,案件涉及恐嚇執行職務的公職人員,具獨特嚴重性,裁定被告罪名成立,待法庭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後,於本月31日判刑,期間被告繼續獲准保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