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朗狗咬狗|市民促嚴懲涉事狗主:犬隻無辜 鄧銘心倡加強巡查及舉報
【有線新聞】元朗大狗先後咬死兩隻小狗事件,漁護署下午拘捕大狗的狗主。大狗亦涉及上月另一宗咬傷狗隻案件,漁護署說如有足夠證據,會提出檢控。
事發在周一下午,一隻無狗帶的啡色大狗在元朗YOHO商場先後咬死兩隻小狗。漁護署拘捕大狗的主人,大狗目前在署方轄下的動物管理中心接受觀察。涉事大狗上月10日亦曾經咬傷另一隻狗,一度被扣留。漁護署當時已警告狗主,必須在公共地方使用狗帶及適當控制狗隻。署方正調查兩宗案件,如有足夠證據,將會提出檢控。
商場對出事發的空地間中仍有人放狗。陳先生:「(今天會不會不敢來這邊放狗)都不會,住在附近,所以都在這裡放狗。我覺得懲罰主人更重要,犬隻是無辜的,牠只不過是要人看管。」
根據《危險狗隻規例》,大型狗隻於公眾地方必須以不超過2米的狗帶牽引,違例者會被罰款及監禁。而《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下,胡亂或不合理地作出或不作出某種作為,導致動物承受不必要的痛苦亦是違法,定罪後最高罰款20萬元及監禁三年。
立法會議員鄧銘心有多年飼養大狗的經驗,她認為漁護署和警方可以加強巡查寵物公園等較多動物混雜的地方。選委會界別立法會議員鄧銘心:「如果有人沒有做好這些,我覺得需要更多執法人員或者附近人士看到時,是否有舉報的機制。這些是法律的底線時,我們一定要守著。有時候會知道因為自己的是大狗,我會選擇較晚的時間放狗,一些比較人少的時段,或較早、較夜都可以自己去調節。」對於是否要對大小型犬隻設立「寵物共享公園」分流時段,她認為執行有難度,要靠狗主自行調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