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聯會案|三被告求情稱「結束一黨專政」為空洞口號、無實質計畫 鄒幸彤不認為自己有錯
【有線新聞】支聯會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案,三名被告求情稱「結束一黨專政」,只是空洞口號,沒有實質路線圖或時間表,法官押後判刑。
被告何俊仁、李卓人、鄒幸彤由囚車押送到西九龍法院,李卓人妻子鄧燕娥、前民主黨主席劉慧卿到庭旁聽。根據國安法,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刑期分兩級,情節嚴重可判監5至10年,情節較輕判5年以下。辯方代表大律師沈士文引述判詞,接納被告多年來以和平非暴力手法宣傳,他形容「結束一黨專政」只是空洞的宣傳口號,沒有實質路線圖或時間表,不如「35+」顛覆國家政權案清晰地存在無差別否決預算案的協議,與其他牽涉暴力或煽暴的案件亦有重大分別。其中一個重要判刑因素是煽惑引致的影響,然而中共多年來安穩履職,沒有人因支聯會宣傳破壞國家制度。又稱宣傳行為被裁定違憲是新的法律觀點,希望法庭考慮裁定被告適用較低的刑期分級,否則最多判監5年。
自辯的鄒幸彤陳詞稱,判詞裁定追求民主有罪,法官李運騰指被告並非因政治信念受審而是付諸行動,問鄒幸彤是否不認為自己有錯。鄒幸彤答「不認為」,又拒絕分析案件情節輕重,稱法庭若然認為嚴重等於認同支聯會「做到嘢」,她覺得是讚美,又稱高牆只會成為更大的喇叭,她本人在監獄內外都會繼續平反六四。李運騰指明白鄒幸彤無悔意,會堅持信念,若是良好動機,可能會是量刑考慮。
針對認罪的何俊仁,辯方稱案件多次押後,何俊仁在審期敲定前多月已決定認罪,期望給予四分一至三分一刑期扣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