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聯會案|李卓人、鄒幸彤及何俊仁分別判囚5年2個月至7年3個月 有線新聞 2026年09月11日 To view this video please enable JavaScript, and consider upgrading to a web browser that supports HTML5 video 【有線新聞】支聯會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案,李卓人、鄒幸彤及何俊仁判監5年2個月至7年3個月。 被告李卓人、鄒幸彤及何俊仁由囚車押送到西九龍法院。鄒幸彤的母親 、李卓人妻子鄧燕娥、前支聯會常委鄧岳君 、多名泛民主派人士,以及外國領事到庭旁聽。 國安法指定法官李運騰在庭上宣讀三人刑期,鄒幸彤判監7年3個月、李卓人判監7年、認罪的何俊仁判監5年2個月,支聯會罰款150萬元,3個月內須繳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