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審名單|何珮玲:申請被拒公司可循機制上訴 業主選用推薦名單仍需承擔監管責任
【有線新聞】發展局全新預審名單月底接受申請,申請者須通過執法部門背景審查。發展局常任秘書長何珮玲指,被拒的公司有機制上訴,制度公平;又指改革後的招標服務,業主仍要承擔起監管責任。
發展局局長甯漢豪周二在立法會指,如果有可疑公司申請加入預審名單,執法部門會在背景審查階段「做工夫」。發展局常任秘書長何珮玲指,背景審查是專業評估,被拒的公司可循機制上訴。發展局常任秘書長(規劃及地政)何珮玲:「他們(執法部門)自己都有專業評估,是不是有一個情報,就覺得不適合呢?都會有嚴謹考慮。日後如果有申請被我們拒絕,我們其實有個覆核機制,可以讓原本預審安排有另一個機制去檢視之前的考慮,是否一個合理考慮,這是對申請人一個公平的安排。」
局方目標在年底前準備好預審名單,明年首季為接受資助的維修項目招標,推薦顧問或承建商。何珮玲:「我們會提供分數最高三位給他們,他們如果領取資助,一定要在最多這三個名字中找一個聘用。因為是領取政府資助,我們覺得應該對他們要求較高。(如果選用政府推薦的名單,而工程出現超支或甩漏,政府會有責任或承擔嗎?)屆時最終跟顧問或承建商簽約,業主也有責任,所以我認為業主去監管他們表現,未來這安排會繼續。」
預審名單每兩年全面檢視一次,何珮玲指這次申請截止後,要兩年後才會重開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