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顧家庭假|楊何蓓茵:擬上限最多12小時 若需大半日行程可用個人假期 信同事不會濫用
【有線新聞】政府在施政報告中提出,明年起為政府僱員推出照顧家庭假,容許在特定情況下,申請短暫離開工作崗位。公務員事務局局長楊何蓓茵稱,目前考慮以10至12小時為上限,亦盡量簡化申請程序。
選委會界別(勞聯)林振昇:「既然都預了他們會申請假期,申請是否可以盡量簡便,例如只要提供學校通告見家長,或者家中長者的到診紙,就可以簡單證明?」
楊何蓓茵:「大致上我們都會信納,例如人事資料中,我們沒有取得父母姓名,但相信大部分同事不會濫用。如果管方覺得有需要有證明,要求的證明都不會很難出示。目前考慮是10至12小時,因為是讓同事應付短暫離開工作崗位需要,例如如果只是陪診,但需要很詳細檢查、需要大半日,可以用自己假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