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媽媽的話掟快遞落樓 15歲少女墮斃、家長獲賠30萬 網民:可憐的孩子
【有線新聞】內地近日一宗「生命權糾紛案」引發網民熱議,寧夏固原市一名15歲少女在母親指示下,將快遞扔落樓「退貨」,卻意外由五樓墜下身亡。死者父母貞後起訴快遞公司索賠多達74.4萬餘元,雖然法院認定父母存在主要過錯,但仍獲賠償29.6萬餘元。
明言將包裹扔下樓 快遞員未拒絕配合
據內地紅星新聞報導,悲劇緣於女子張某辦理牛仔褲退貨期間,快遞公司指派快遞員劉某上門取件,劉某到達小區時與張某電話聯繫,張某直言會「將包裹直接扔下」,而劉某「配合該取件方式」。張某其後指示15歲女兒站在榻榻米上往樓下扔快遞,但不慎從五樓墜下,經搶救無效死亡。
悲劇發生後,父母和快遞公司簽訂協議,公司先支付了20萬元,但之後又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賠償死亡相關損失等。一審法院原判快遞公司賠償21.1萬元,張某夫婦不服提出上訴,二審法院審理後修正一審計算數額,改判快遞公司賠償總額為29.6萬餘元。
法院:未拒絕危險操作 公司承擔三成責任
法院認為快遞員在上門取件時未拒絕「危險操作」、未作安全提示,是未有盡「合理注意義務」;快遞公司作為經營主體未落實安全規範培訓,須承擔相應的侵權責任;裁定快遞公司承擔三成責任。
至於張某作為監護人,法院認為她指示未成年女兒執行高風險指令,未盡監護義務,是導致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應承擔主要責任」。同時,15歲死者對危險行為亦未盡到相應的注意義務,自身亦存在一定過錯,屬次要責任。
斥高空擲物荒謬 網民:孩子死了還被利用
「這肯定不是第一次,快遞員可以反訴吧?」、「有點像現在的職場,上級要求做的事本身就不對,下屬也不好拒絕。」網民都對母親的荒謬指令大感憤怒,「孩子媽完全沒有高空拋物意識,不擔心砸到人」、「按母親指示,可憐的孩子」、「可憐的孩子死了還要被利用」、「這要給快遞員賠精神損失費吧」、「我覺得這是詐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