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婦分娩後死亡事隔10年醫委會不追究 病人組織促改善機制、採納死因庭證據
【有線新聞】2016年一名產婦分娩後死亡,事隔10年,醫委會上月以證據不足為由,決定不作追究。醫衞局稱不會評論醫委會的決定,有協助死者家屬的社區幹事稱,現時無規定醫委會要採納死因庭證據,導致無法全面審視個案。
2016年一名產婦在伊利沙伯醫院分娩後大量出血,醫生決定切除子宮,產婦情況轉差後不治,家屬翌年向醫委會投訴4名醫生。醫委會處理個案期間,法庭於2022年召開死因研訊,一名醫學院婦產科系主任的專家證供稱涉事醫生在產婦體內遺留胎盤組織是不可接受,又稱在沒有補充凝血因子的情況下切除子宮,是其中一個致死原因。
醫委會今年9月稱,獨立聘請的專家認為證據不足,決定不作追究,至今無交代有沒有採納死因庭證據。協助家屬的彭鴻昌稱醫委會無規定必須採納死因庭證據,認為《醫生註冊條例》修訂草案,要改善這個機制。彭鴻昌:「死因庭上,醫生同樣在宣誓下作供,同樣會被各方盤問。今次個案來看,如果能夠參考死因庭的作供,會讓醫委會考慮時,可以更全面看到不同個案。」
醫衞局稱,不宜評論醫委會的決定,又稱政府提出修例,已經從制度根本著手,令申訴處理更獨立、公正和透明。彭鴻昌:「我們仍然說專業自主,專業判斷的問題交由醫委會,這方面沒有特別介入。我們都明白和理解,即使這樣也好,局方會否可以協助,催促醫委會盡快回覆家屬,究竟有沒有參考死因研訊的證供?」
彭鴻昌稱,家屬正等候醫委會的答覆,不排除會重新向醫委會申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