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會|接29宗搬屋投訴 $1.1萬電視屏幕現裂痕僅賠$300 海外海運拖足15周
【有線新聞】消委會今年首9個月收到涉及搬屋服務的投訴有29宗,較去年同期的25宗為多。
投訴涉及報價欠詳盡、服務延誤、財物損毀賠償等。消委會稱投訴人計劃移居澳洲,委託公司海外搬屋,因搬運物品不算太多,於是選擇以合併貨櫃方式海運,總費用約2萬8千元,但需要等其他貨物合併貨櫃,而合約上沒列明付運日期,結果公司多次延後付運時間,最終要15個星期才完成。
另一宗涉及搬運價值1萬1千元的電視機,其後屏幕有明顯裂痕,搬運公司只賠償300元。消委會呼籲業界加強資訊透明度,包括付運日期、賠償計算準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