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認性侵4名少女判囚10年 官斥精心策劃、致受害人輕生仍無悔意 有線新聞 2026年10月22日 To view this video please enable JavaScript, and consider upgrading to a web browser that supports HTML5 video 【有線新聞】一名男子涉性侵最少4名少女,承認企圖強姦等罪,判監10年。 案件在高等法院判刑,法官陳慶偉指,被告范致遠在社交網站向年輕少女下手,是精心策劃,導致有受害人輕生仍然無悔意,看不到有其他案件比今次嚴重。12項控罪部分以最高刑罰為量刑起點,經認罪扣減後,共判監10年。 案情指,范致遠22至23年間,分別性侵四名14至15歲女事主,包括要求拍攝私處片段等,並企圖強姦其中一人,亦導致一名事主受壓力而輕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