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天鳳案|警員否認曾粗暴對待鄺港智 化驗師證實DNA樣本均貼條碼 現場鎚仔未發現蔡基因
【有線新聞】蔡天鳳碎屍案續審,時任偵緝警員林津完成作供。辯方質疑他的口供沒有完整記錄套取被告基因程序,林津稱不會詳細記錄既定程序的細節,又否認拘捕鄺港智時粗暴對待他。
被告鄺港傑、鄺球及鄺港智由囚車押送到高等法院應訊。時任偵緝警員林津繼續作供,鄺港智代表大律師質疑他的口供未有完整記錄套取基因過程,包括沒有提及套取DNA時貼條碼編號和使用防干擾證物袋等程序。林津指這屬於既定程序,故不會詳細記錄,加上他只負責套取鄺港智一人基因,毋須在口供特別交代,又否認忘記在樣本上貼條碼。
控方問及警員記錄口供要求,林津指不會每個程序都記錄,否則口供會很冗長,又舉例他解開手扣,不會記錄他從何取得鑰匙等。
控方又傳召政府化驗所化驗師尹巧玲,確認所有樣本都貼有條碼,又指收到證物後會檢視證物袋有否損毀,才接收樣本進行檢測。控方亦在庭上讀出承認事實,在警方調查期間,三名被告和死者身上套取的基因樣本及指紋均未受污染,而案發現場發現的圓頭鎚亦未有發現蔡天鳳的基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