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會討論浸大修訂校董會成員組成 有議員關注如何處理學生組織挪用公款
【有線新聞】立法會開會討論浸會大學修訂校董會成員組成。
修例獲大部份議員支持,修例建議將校董會成員由35人減至27人,增加校外成員比例至7成,壓縮校內成員席位,但會增加學生代表。校方認為改革可以加強管治,並增加學生代表性。有議員則關注,大學如何處理學生組織挪用公款問題。
鄧飛:「不是個別大學的學生會,如果出現財務混亂,甚至犯法的情況,我想問現時浸會大學條例,或附屬規例或大學規章制度,有沒有足夠法律基礎或紀律基礎,令大學當局對學生會,包括學生會內所有組學生組織,有監管權力或責任,還是沒有,出事便報警。」
浸會大學校長衞炳江:「我們有監管,包括他們如何用錢,當然在程序下如果出問題,屬於刑事,我們需要報警,這是需要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