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年理大衝突 五人暴動罪成提上訴遭駁回 官:刑罰須嚴厲及具阻嚇力
【有線新聞】2019年理大衝突,五人暴動罪成提出上訴遭駁回,法官頒下判詞。
五名被告案發時17至27歲,暴動罪成判監五年,隨後以原審法官沒有基於年齡扣減刑期等理由,就定罪及刑期提出上訴。
上訴庭法官彭寶琴頒下判詞,解釋於申請人不認罪的前提下,年輕起到的求情作用有限,同意原審法官指「年輕並非萬靈丹」,重申暴動是嚴重罪行,刑罰須嚴厲及具阻嚇力,又指暴動罪定罪主要元素是參與,不能因為沒有施以暴力而減輕罪責,因此駁回所有上訴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