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天鳳碎屍案|前家姑李瑞香判囚18個月 官:護子心切非求情理由 有線新聞 2025年10月28日 To view this video please enable JavaScript, and consider upgrading to a web browser that supports HTML5 video 【有線新聞】大埔龍尾村碎屍案,死者蔡天鳳前家姑李瑞香妨礙司法公正罪成,判囚18個月。 李瑞香涉嫌於2023年2月在蔡天鳳失蹤後,向警方提供虛假資料,試圖隱瞞因盜竊案被警方通緝的兒子鄺港智行蹤。法官判刑時指,護子心切不是求情理由,形容被告行為是衝擊和蔑視司法制度和社會公義,刑期必須具阻嚇力,才能反映法庭譴責此類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