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環海濱租約加辣 姚柏良相信能釐清權責 何文堯:活動倘遇困難方便政府介入
【有線新聞】政府就中環海濱活動空間新租約公開招標並新增條款,要求承租人評估場地申請者、背景、舉辦活動能力等。有立法會議員相信能釐清權責,海濱事務委員會指,若活動主辦方遇困難亦方便政府介入協助。
去年9月中環海濱活動空間有機構舉辦「熱氣球節」因未獲載客牌照引來爭議。發展局在將於今年7月生效的新租約加入條款,要求承租人評估場地申請者、背景、舉辦活動能力,以及密切監察活動籌備過程等並按時向當局提交報告。每年舉辦活動日數未達承諾要求,每少一天就要向政府繳付月租一成補償金。
海濱事務委員會相信新條款能減少「不愉快事情」發生。海濱事務委員會主席何文堯:「發展局官員和同事、海濱事務委員會委員與市民一樣,過去發生的事顯而易見,希望有機制未來避免事件。 若有問題出現盡早知道,發展局和政府預先或適時了解、監督、配合或幫助他們解決問題。」
有議員認為條款有助釐清權責,並鼓勵承租人善用場地。姚柏良:「除了出租、引入活動外,有責任留意活動舉辦方能夠有條件和實力舉辦活動。發展局作為場主,與承租人之間角色關係更明確, 罰款不是目標,是一個鼓勵推動承租者善用海濱珍貴用地。」
新租約條款亦要求承租人恆常提供面積不少於100平方米的餐飲設施,姚柏良相信有助提升海濱旅遊氛圍帶動旅客消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