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帶|運輸署:若失靈由車主司機擔責 校車保姆應確保學童扣好始開車
【有線新聞】本月25日起包括巴士等商用車乘客必須佩戴安全帶,運輸署表示若安全帶失靈,責任應在司機身上,校巴保姆應確保學童已戴上安全帶才開車。
目前有超過8,000輛專營及非專營巴士已配備安全帶,新規定下,所有新登記交通工具及商用車輛必須裝有安全帶,包括小巴、專營巴士、貨車及學生服務車輛等。若座位配備安全帶,乘客必須佩戴,否則一經定罪,最高可罰款5,000元、監禁三個月。
運輸署表示若車輛安全帶失靈,責任會落在司機身上。運輸署助理署長(技術服務)區家傑:「確保安全帶處於良好並可使用的狀態 ,是車主和司機的責任,不遵守這個規定,若沒有合理解釋屬違法。若座位安全帶因失靈或損毀未能佩戴,(乘客)可向執法人員說明情況。」
警方又指學生服務車輛跟車保姆亦應確保學童已佩戴安全帶,才可開車。交通總部法例檢討及策劃組總督察莊金印:「學生服務車輛跟車保姆開車前應協助學童,安全、正確佩戴安全帶才開車,行車期間有學童安全帶鬆脫或沒有扣好的話,應該先呼籲學童自行佩戴安全帶。若未能做到,應要求司機停泊在一旁,解開她的安全帶協助學童。」若學生服務車輛沒有配備安全帶及保護式座椅,2028年之後就不能再接載學生。
規定亦適用於旅遊巴,行車期間導遊亦不能在車廂站立,並必須佩戴安全帶。警方建議導遊盡量開車前向旅客講解行程或景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