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案|律師:5蘋果高層參與有限冀減刑 法官聽畢九名被告求情將擇日判刑
【有線新聞】黎智英勾結外國勢力及串謀發布煽動刊物案,5名蘋果高層的代表律師都表示他們參與程度有限,請求法院考慮較低量刑和扣減刑期。法官已全部聽取九名被告求情,將擇日判刑。
陳沛敏由囚車押送到法院,她的丈夫鍾沛權到庭旁聽。陳沛敏代表律師求情稱,陳沛敏被捕前已調任副社長,專注報章出版工作,案中部分被視作高度煽動的報道亦非由她負責。警方2020年搜查蘋果日報大樓,表示行動與新聞材料無關,令陳沛敏誤以為所做的事並不違法。陳沛敏在求情信中也表示深感後悔,熱愛傳媒行業及採訪工作曾贏得新聞獎項、獲業界認同,律師稱案件即使屬於「罪行重大」,須以10年為量刑起點,亦請求給予陳沛敏一半刑期扣減。
社論主筆楊清奇跟陳沛敏一樣是從犯證人,他的代表律師求情說楊清奇在各被告中地位最低,他曾形容蘋果日報是「鳥籠自由」,明白應一早捨鳥籠而去,可惜為時已晚,案件對他及家人造成傷害是人生最後悔的事。
執行總編輯林文宗由大律師沈士文代表,他建議法庭考慮採用次一級的罪責,以3至10年為量刑起點。他求情稱林文宗在蘋果停運前已辭職,符合「主動放棄犯罪」的減刑條件;加上早已認罪,如果同案所有被告都屬「罪行重大」,最少以10年監禁為量刑起點,參與度較低的林文宗就不能受惠,認為即使同一案件,都應視乎不同人的參與程度去決定量刑起點。
英文版執行總編輯馮偉光由資深大律師蔡維邦代表,他說馮偉光不在蘋果編採核心,職責是確保翻譯準確,罪責較輕。法官稱英文版創立目的是吸引海外讀者,蔡維邦形容馮偉光愚蠢的錯誤就是最差的時候加入蘋果。
總編輯羅偉光代表律師說,羅偉光是蘋果日報慈善基金董事,積極支持基金活動,加上認罪,希望獲得刑期扣減。
黎智英目前正就一宗欺詐案服刑和上訴,法官指要按上訴結果考慮總體量刑原則,即刑期同期抑或分期執行,會盡快通知判刑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