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丫海難|39名死難者屬非法被殺 官指不安裝水密門為符標準解釋合理 屬船廠有意識決定
【有線新聞】2012年南丫海難,死因研訊有結果,裁定39名死難者是非法被殺。死因裁判官認為船廠董事誤解規例,沒有安裝水密門屬有意識的設計決定。
多名遇難者家屬到庭,包括失去胞姊的趙炳全,海事處助理處長陳思賢到庭旁聽。南丫海難事發至今超過13年,死因研訊經歷44日,裁決三度延期,最終有結果。
死因裁判官周慧珠稱無法追蹤部份關鍵證人,作供的人亦記憶模糊,形容研訊並不普通。她稱死因庭採用「相對可能性」原則,「南丫四號」及「海泰號」船長已被刑事定罪,在海難中都有嚴重疏忽,證據符合民事及刑事審訊標準,裁定罹難的39人是非法被殺。
研訊關注之一是「南丫四號」是否漏裝水密門。死因裁判官指要考慮設計階段如何應用及理解當時的法規,引述財利船廠董事羅愕瑩作供,為符合海事處「一艙進水不沉」標準,為符合海事處「一艙進水不沉」標準而沒有安裝水密門,外判設計公司亦確認省略水密門是共同決定。
死因裁判官認為羅愕瑩的理解不準確,但他的證供一致,有其他證人亦有同樣理解,裁定羅愕瑩是誠實可靠的證人。又指家屬方或專家未能解釋缺少水密門為何會令「南丫四號」安全性低,認為為了符合規例省略水密門的設計解釋合理。至於圖則「通道口」的標示亦證明沒有水密門並非出於偶然,又接納「水密」的標示是有錯,因此裁定不安裝水密門屬有意識的設計決定。
裁判官還會繼續宣讀判詞,圍繞「南丫四號」的穩性計算、年度檢驗,以及海員超時工作等議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