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處更新升降工作平台指引 操作員必須受訓實習 業界指一年寬限期未必足夠
【有線新聞】因應多宗工業意外,勞工處更新升降工作平台指引,要求要為升降台安裝輔助防護裝置,操作員必須受訓及實習操作升降台。
近月多宗涉及升降台的工業意外,有工人被夾在升降台欄杆與牆身之間傷重不治,另一宗有工人被夾在升降台及橫樑之間。
地盤不時用到不同類型的升降台,勞工處更新移動式升降工作台指引,加入多項新要求。如果工作平台上方或附近物件,導致工人有被夾的風險,負責人就要在可行範圍內,安裝輔助防護裝置。例如實體屏障、感應裝置或接近傳感裝置,偵測到危險時,提醒工人並煞停升降。
舊指引只要求操作員曾經受訓,新指引訂明訓練課程,應包括至少3小時理論訓練,還有至少4小時實習及評估,每班最多20人,要試過親身實習操作升降台,並通過考核。
業界指以往有工人只受訓10至20分鐘就上馬,新指引有助加強工人操作技能。香港建造業總工會理事長周思傑:「這些升降台並非很複雜,但都有一定危險性,以及款式都多,如果有些實操,因為地盤環境比較複雜,控制升降台移動、升高降低,我們有一個實操時間,對於工人的安全意識或操作熟練性是有幫助。」
周思傑又建議,進一步為操作升降台工種引入發牌制,「愈來愈多事故發生,我們一些重要工種,包括密閉空間,其實都需要獨立證書,就算磨輪、更換設備都要有證書讀,我覺得取牌照都適合。」
新指引設寬限期,本年底前要完成訓練及增設相關裝置,周思傑說除了建造業界工人,物管界都可能要上堂,只得一年寬限期未必足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