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合安申押後召開業主大會 稱有數百業主未能聯絡 土審處周二頒書面判決
【有線新聞】宏福苑管理人合安入稟申請押後召開業主大會及通知業主開會期限。合安解釋有數百業主未能聯絡,尋找開會場地亦有困難,法庭星期二將頒布書面判決。
大批市民一早到土地審裁處等候入內旁聽。宏福苑業主早前聯署要求召開業主大會,按法定要求,合安最遲須於本月13日開會。合安入稟申請在宏福苑的特殊情況下,押後開會及通知業主開會期限。合安一方認為開會是業主實質權利,但舉例在新冠疫情等特殊情況不能聚集開會,法庭應有權作出補救。
法官林展程質疑法庭有否權力延長開會期限,合安再解釋《建築物管理條例》雖未有明文規定法庭有權延長期限,但根據《土地審裁處條例》,法庭具有「隱含權力」作出延長,過往有案例法團未能按時開會,獲法庭批准延長開會時限。林展程指出該案例中法庭要求法團在新限期前履行責任,但宏福苑召開業主大會期限未到,連開會時間也未能提供,就要求法庭放寬,會否有些「夾硬來」。
合安一方指出居民在火災後四散,有383戶完全沒有任何聯絡資料,已嘗試聯絡至少8個場地,但均無法容納預期的1,000人,而部分業主在火災離世,遺囑執行人需時取得遺囑認證,業主大會不應倉卒舉行。法官建議合安可以透過一戶一社工聯絡居民,合安一方回應指,會以登報、寄信及電話等多種方式聯絡居民。
法官兩度肯定合安的工作,在庭上的質疑並非指合安做得不好,強調宏福苑情況史無前例,明白大家都有難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