鄒家成助理律師將未經授權物品帶離監獄罪成 提終極上訴遭一致駁回
【有線新聞】35+顛覆國家政權案被告鄒家成還押期間,經律師將投訴信帶離收押所,兩人「將未經授權的物品攜離監獄」罪成,律師提出終極上訴,被五名法官一致駁回。
鄒家成被指2023年透過助理律師胡詠斯寄出予申訴專員公署的投訴信,兩人「將未經授權物品攜離監獄」罪成,胡詠斯被判罰款1,800元,她不服上訴至終審法院。
胡詠斯一方爭議,監獄規則有條文指出予申訴專員的信件是已獲授權攜離監獄。法庭裁定是錯誤援引條例,指出該條例是針對囚犯寄出的信件有沒有物料或郵費的限制,認為任何人都不能將此類信件繞過懲教署對出獄物品的常規審查而帶離監獄,因此一致駁回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