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部分被告涉洗黑錢逾四千萬 侯華建准以50萬保釋 法庭首公開遇難者名單
【有線新聞】大埔宏福苑大火案,大維修工程顧問「鴻毅」和總承建商「宏業」兩間公司,以及七名公司董事及檢驗人員等,被控誤殺、串謀詐騙等合共25項罪名,案件押後至9月2日再訊。原本兩人獲准保釋,其中一人未能交出保釋金,跟其他被告一同還柙。
宏業董事侯華建及鴻毅董事黃俠然妻子鍾素芬分別准以50萬元保釋,入黑後只有侯華建離開。
案中被告涉及宏福苑大維修工程顧問「鴻毅」及總承建商「宏業」兩間公司,以及七人,包括公司董事、註冊檢驗人員等。警方及廉署分兩宗案件起訴他們。宏業董事何建業、鴻毅註冊檢驗人員吳躍、鴻毅董事黃俠然及兩間公司被控5項誤殺罪,涉嫌造成168人死亡。
另一宗案件,黃俠然被控12條控罪,包括3項串謀詐騙罪,其中涉嫌聯同何建業以及宏業另一名董事侯華建,向宏福苑法團及業主隱瞞宏業訴訟紀錄,在承建商投標分析報告,誇大宏業所得分數,並將其評為57名投標者中唯一的首選考慮。
另一條串謀詐騙罪,黃俠然涉嫌聯同吳躍及報稱商人的洪國偉,向屋宇署及房屋局獨立審查組表示吳躍是以註冊檢驗人員身份,為強制驗樓計劃86個樓宇維修項目檢驗或監督修葺工程,但實際未有履行職責,並每月從鴻毅得到15,000元,作為簽署表格及報告的報酬。
黃俠然亦涉嫌詐騙市建局,提交載有虛假或誤導性訴訟紀錄資料的報告及工程資料簡報,並促成項目的判授,他同時被控3項洗黑錢罪及6項逃稅罪。其餘被告被控企圖妨礙司法公正、洗黑錢及逃稅等。
除了侯華建及鍾素芬獲准保釋,另外4人申請保釋被拒,連同無申請保釋的黃俠然繼續還柙。控方申請押後,指有大量電子紀錄和文件要核實,還要研究十多個銀行戶口的金錢走向,又要向稅局索取紀錄,案件押後至9月2日再訊。
法庭書記讀出誤殺罪行的詳情時,逐一讀出168名宏福苑大火罹難者姓名,是大火後首次公布死難者名單。
警方表示高度重視案件,至今已合共拘捕35人,會為大埔宏福苑災民尋找真相和討回公道。廉署則指部分被告涉嫌處理貪污所得款項,超過4,000萬元,同時被控多項洗黑錢罪。新界北總區高級警司(刑事)鄧翊几:「警方連月來仔細研究案情,翻查大量文件,及審閱各方人士口供。抽絲剝繭後發現,負責宏福苑大廈維修工程的相關公司和負責人士,在監管工程物料及工程程序上,過程之中涉嫌嚴重違反謹慎責任,出現嚴重疏忽。」
廉政公署執行處首席調查主任羅貝雯:「總括而言,今次的不幸事件懷疑有人為自己一己私利。他們不但無履行專業責任,甚至是懷疑貪污這假的不法行為,來達到他們的目的,妄顧居民性命財產安全。」
遇難者名單:
賴志光、陳柱楷、朱卓權、鄭玉池、鄭崔永秀、黃寶營、蘇永權、杜元泉、蔡文英、劉美金、吳惠珍、梁勵青、林湘、葉嘉莉、劉秀賢、鄧淑萍、薛愛華、楊統英、紀麗明、吳環好、NOVITA、蘇兆雄、何梓甄、李房有、林芳、羅瑞先、蘇偉勳、張美芬、姚永濃、李國偉、鄭桂香、YASMIATI、麥慧蘭、王秀云、譚惠萍、DINA-MARTIANA、DARWATI、何華星、李堅玉、陳良本、高錦嫦、蘇恩曄、曾玉薇、練志輝、張大彬、劉軟綿、劉定嘉、成淑清、余素英、廖秀芳、吳垣志、洪偉香、蔡麗萍、蔡永德、楊淑卿、蔡雪珍、鍾勤好、譚麗媚、鍾少瓊、鍾秀珍、區耀輝、吳金霞、羅美英、莊兆基、黃惠貞、SRI-WAHYUNI、黃杏妹、潘桂芳、WIDYANA DESY、陳德新、曾月愛、韓潔玲、陳錦強、鄧慧賢、高美玲、李官華、老英、梁錫豪、黃秀惠、陳寶燈、李麗珠、劉春葉、陳耀基、莫淦林、梁碧施、劉文光、譚潤嫦、譚康松、SITI-KHOTIMAH、許巧玉、胡耀輝、李泉章、繆少瓊、黎錦雄、石桂芳、黎凱琪、白瑞蓮、鄧欣彤、鄧達兒、梁蘇妹、曾蕙嫻、李欣穎、李俊民、葉碧兒、ERAWATI、李薛明、曾麗馨、麥露恩、盧卓明、甘潔瑩、黃仁藻、吳玉珍、洗麗芬、文浩輝、王薇薇、周永光、歐潔貞、呂建章、蔣炳垣、蔣詠琴、鄭煦翹、ESTEBAN MARYAN PASCUAL、卓世倖、周小娟、莫家寶、鄧淑貞、張芯悅、張瓔浠、陳海慧、郭慧欣、黃麗娟、阮少祥、李峰、鍾燕華、曾麗華、湯艷芳、潘儉雅、毛雪蓮、黃錦華、SITI-FATONAH、區月英、蔡尚謙、江景鈿、任婷、任娟、李炳威、趙月娥、黃嘉星、陳曼玲、梁賢樺、鄧玉萍、楊麗嬋、黎乃月、譚海成、張碧娟、何淑芬、王思懿、張小玲、葉麗文、葉炳桃、任伴馨、藍新娥、何偉豪、楊煥英、洪敬量、李麗雯、何美寶、陳漢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