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安新附例|立法會內會成立小組委員會審議 簡慧敏擔任主席
【有線新聞】立法會內會通過成立小組委員會審議新國安附例,列明行政長官可以發出證明書,將刑事案件界定為國安案件。
內務委員會主席陳振英:「我在這星期二、6月9日,收到保安局局長就維護國家安全條例附屬法例立法工作的來信,正如局長來信所說,現在地緣政治複雜,香港特區面對的國家安全隱患仍然存在,因此我認同香港特區有責任盡早完成附屬法例的立法工作,以『早一日得一日』有效維護國家安全。」
小組委員會由簡慧敏擔任主席,有14位成員。新的國安附例在星期二獲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通過,以「先訂立、後審議」方式訂立,列明行政長官可以發出證明書將一般刑事案視為國安案件,並依照國安法律的程序處理。如果議員要提出修訂,須在本月底前提出,附例修訂的期限在下月8日的立法會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