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玉菡專訪|平台工作者工傷補償擬多層次計算 傾向做得長可獲五分四病假錢
【有線新聞】外賣員、送貨員等平台工作者工傷補償機制建議出爐,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孫玉菡在本台節目《有理有得傾》說,平台工作者與傳統僱員性質不同,平台支付的工傷補償需要多層次計算,包括考慮有關人士從事平台工作的時間,釐定按收入計算病假錢的比例和獲補償的最長期限。
現時僱員因工受傷暫時喪失工作能力,僱主須支付的病假錢,相等於僱員原本收入的五分之四,最長可達24個月。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孫玉菡在本台節目說,新法例下平台工作者的工傷補償難完全照用以上方程式,需要政府、平台工作者和平台公司再討論。
孫玉菡:「平台工作者和傳統的僱員性質是很不同的,他做在平台時間長,長的意思是他在差不多當作平台工作,是要來養家的,扣減比率應該是低一些,比較貼近現在僱員補償條例。我們現在80%、五分四,如果他做得夠長,我們傾向可能會去到五分四;但他做平台工作時間相對短的話,可能扣減就會再高一點。(計算平台工作者工傷補償的時候,我們也會看過去的收入,我們看過去多久的收入?)你都不可以只看一個月,因為一個月可能剛好那個月他做得很多,或者剛好他做得很少,好像不是很好,可能多看一兩個月,譬如說是否會看過去的三個月,然後計算平均數,這是其中一個思路。」
新加坡相近的法律,工傷補償最多支付一年,孫玉菡說有參照價值。至於平台工作者可同時於多間平台公司登記,發生工傷由哪一家公司負責,孫玉菡說如果工作者為A公司送單時工傷,A公司需支付的賠償,要計及傷者在其他平台公司的收入。
孫玉菡:「如果他又做A平台、又做B平台的話,其實他的收入是A加B,所以我們從他們的福祉來想,他收入計算的時候,既計算A又計算B,但是究竟扣減比率是多少呢?這個我覺得大家要談的。因為他始終受傷是做A的時候受傷,但是由哪個去負擔?我們就會覺得應該由他受工傷那一下的平台去負擔。(要A公司都要負責其他收入的賠償,會不會覺得太重或者不合理?),它的承擔能力是哪裡體現?就是希望設計多層次的計算的時候,就可以令到一些他們大家都會擔憂的,例如會不會有些道德風險、保險公司是不是可以計到數,就要在那裡設計多層次安排的時候,就可以體現到這方面。」至於在同時送遞A、B平台訂單時發生工傷,孫玉菡說兩間公司都要負責分攤平台工作者的工傷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