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居民指大火源於環環失誤 政府強調不應混淆監管弱點、承建商違規是成因
【有線新聞】宏福苑火災進行最後一輪聽證會,居民總結陳詞指大火源於環環失誤,質疑部分人想卸責;政府則強調不應混淆大火的直接成因與監管弱點,視政府為大火的始作俑者有欠公允。
9名宏福苑居民,包括8名罹難者家屬,由大律師譚俊傑代表。他們指大火源於環環失誤,承建商「宏業」使用非阻燃棚網,未有認真處理吸煙投訴,工程顧問「鴻毅」沒有做好監察,又刻意隱瞞「宏業」訴訟紀錄,以操縱評審結果。而消防承辦商「中華發展」和「宏泰消防」又推卸責任,物管公司「置邦」沒有抽查授權票,及處理好居民對潛在風險的意見。
居民代表大律師譚俊傑同意,部份涉事方誤導政府,但部門應有責任,例如房屋局獨立審查組ICU沒有直接聯絡註冊檢驗人員吳躍,未能發現他只是簽文件的「橡皮圖章」,又沒有發現承建商重覆提交棚網證書。巡查前預約通知,間接令到承建商有機會將非阻燃棚網魚目混珠,認為必須改為突擊檢查,又建議統一由屋宇署管轄,避免產生溝通問題。他稱很多居民強忍悲痛作供,出席每場聽證會,但有證人只想推卸責任,期望委員會還原真相,讓持份者深刻反省,並給予切實可行方法。
政府代表資深大律師孫靖乾陳詞,重申一直開誠布公、配合調查,不論是證據有利與否,都毫無隱瞞提交,31位證人先後作供13日。他聽證會主要由政府作證,導致選擇迴避的人缺席而被忽略,觀感上令政府變成始作俑者,亦有傳媒指政府釀成大禍,是片面及有欠公允。認為承建商違規才是直接導致大火蔓延的成因,不應與監管制度的弱點混淆和放在同一天秤,兩者嚴重程度有分野。又說制度設計首要責任在於承建商,不能事事依賴政府干預,亦無理由假設有人違法。
對於獨立委員會不升格的決定,政府稱理解和尊重,強調即使工程顧問及承建商拒絕向公眾解釋,委員會都可從其他供詞作裁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