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陳嘉信再涉司法抄襲 湯家驊指屢犯同一錯誤非培訓可糾正 倡設法官培訓中心
【有線新聞】資深大律師湯家驊說,同一法官屢次牽涉司法抄襲導致案件要發還重審,未必能夠單單以培訓改善;至於是否要有更嚴厲懲處,他希望司法界考慮公眾觀感。
高等法院法官陳嘉信近年至少在5宗案件牽涉司法抄襲,司法機構至今處理方法是予以嚴肅訓誡、接受培訓及調整職務。
目前如果對法官司法決定不滿,只能透過上訴或司法覆核挑戰裁決;如果是針對法官專業操守、態度、利益衝突等問題,可以向司法機構投訴。如果證明屬實,會向涉事法官作口頭勸喻、書面警告、職務調配、要求接受培訓等。資深大律師湯家驊:「每名法官要知道判案時如何處理訴訟雙方理據,如果他們對最基本要求都掌握不了,這可能是心態問題,未必是培訓可以糾正。一個法官屢次犯同一錯誤,特別經過首席法官提點仍然再犯,是令到公眾對他失去應有信心。」
如果要將行為不檢的法官免職,根據基本法89條,終審法院首席法官要任命3名或以上法官組成審議庭提交免職建議,再由行政長官決定。湯家驊:「展開這個程序,毫無疑問引來更多注意、關注,更多質疑我們司法體制是否有足夠能力彰顯法治。完全明白司法界覺得不是很多選擇,但希望首席大法官明白市民觀感,訴訟人士對法官的要求及信心。」
他建議政府考慮設立法官培訓中心,讓有志從事司法行業的人掌握擔任法官應有的責任。